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 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 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 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 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 妄言。建又尽 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 。天子不忍 ,使大臣即讯 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 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