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闻明主立政,有功者不得 不赏,有能者不得不官,劳 大者其禄 厚,功多者其爵尊 ,能治众者其官大。 故无能者 不敢当职焉, 有能者亦不得蔽隐。使以 臣之言为 可,原行而益利其 道;以臣之言为不可,久留臣 无为也。语曰: “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;明 主则不然,赏必 加於有功,而刑必断 於有罪。”今臣之胸 不足以当椹质,而要不足以待斧钺,岂敢 以疑事尝试於王哉!虽以臣为贱人而轻辱,独不重任臣者之无反复於王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