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期年,冯驩无 所言。孟尝君时相齐,封万户於薛。其食客三千 人。邑入不足以奉客 ,使人出钱於薛。岁馀不入,贷钱者 多不能与其 息,客奉将不给。孟尝君忧之,问左右:“何人可使 收债於薛 者?”传舍长曰:“代 舍客冯公形容 状貌甚辩,长者,无他伎能,宜可令收债。”孟尝君乃进冯驩而请 之曰:“宾客不知文不肖,幸临文者 三千馀人,邑入不足 以奉宾客,故出息钱於薛。薛岁不入,民颇不与其息。今客食恐不给,原先生责之。”冯驩曰 ;“诺。”辞行,至薛,召取孟尝君钱者 皆会,得息钱十 万。乃多酿酒, 买肥牛,召诸取钱者,能与息者皆来,不能与息者亦 来,皆持取 钱之券书合之。齐为会,日杀牛置酒。 酒酣,乃持券如前 合之,能与息者,与为 期;贫不能与息者,取其券而烧之。曰:“孟 尝君所以贷钱者 ,为民之无者以为 本业也;所以求息者,为无以奉客 也。今富给者以要期,贫穷者燔券书以捐之。诸君彊 饮食。有君如此,岂可负哉!”坐者皆起,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