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 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 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 恬渡河取高阙 、山、北假中, 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 。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 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