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