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 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 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 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 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 ,不庭辩之。尝与 主爵都尉汲黯请 间,汲黯先发 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 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 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 者以臣为不忠 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 臣每毁弘, 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