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