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