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 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 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 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小反 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 调盐铁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 而已,不敢 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