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告子 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 也。”召诣廷 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