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 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 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 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 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 矣。彼战之 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 财而富军市,输饮 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 牛而觞士 ,则是路军之 道也。中人祷 祝,君翳酿,通都小 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 哭泣,则伤主心矣 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 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 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