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