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 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 母死,服 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 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 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 事,而又缘饰以 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 可,不庭辩之。 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 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 实,始与臣 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,不忠。 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 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 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 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