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 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 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 出。君闻之而 贤之曰:“孝哉, 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 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 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 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 吾车,又尝 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 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 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 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