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 相牧司连坐。 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 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 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 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 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 不得为属籍 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 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富 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