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 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 嘁允疲嗟家岳 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 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 人者也。初试官 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 功执空文以主上 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 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 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 於亲,犯法害民 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 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