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夏之政忠。忠 之敝,小人以野,故殷 人承之以敬。敬之 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 小人以僿,故救 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 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 秦政不改,反酷刑法,岂不缪乎?故 汉兴,承敝易变, 使人不倦,得天 统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 黄屋左纛。葬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