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 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 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 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