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