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 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