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 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 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 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 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 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