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 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