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 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 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 ,礼必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 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 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 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 然後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 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