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 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