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,齐太仓 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 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仓 公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 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 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 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伤夫死者 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 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 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 奏天子,天子怜悲 其意,乃 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氏之 时,画衣冠异章服 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 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 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 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 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 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 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 肤,终身不息,何其 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