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 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 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 数百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岁而 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不道 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