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 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 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 著为律,後主所是 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