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 。同则相亲, 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 ,则贵贱等矣;乐文同 ,则上下和 矣;好恶著,则贤不 肖别矣; 刑禁暴,爵举贤, 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 如此则民治行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