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