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夏之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野,故殷 人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, 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 莫若以忠。三王 之道若循环,终而 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秦政不改,反酷刑法,岂不缪乎 ?故汉兴,承敝易变,使 人不倦,得 天统矣。朝以十月 。车服黄 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