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 王为志, 则战攻非所先。战 者,国之残也,而都 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 士闻战则输私财而 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 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 觞士,则是路 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 事而奉王 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 ,虽若有功也,军 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 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 酺而华乐,故其费 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