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 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 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 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 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 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 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