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 。犹弗能禁 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 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 馀级,及以法诛 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 卒失亡,复 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 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