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 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 邻家有远为 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 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 其牺曰:公 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 后二日,夫 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 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 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 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 以忠信得罪者 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