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