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 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