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 以葬者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 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 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 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 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