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 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 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 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不 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 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 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