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 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