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 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 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 有馀岁而 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