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 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礼必坏;三 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 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 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 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