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