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 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 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 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 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 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 弗能禁也,乃使 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 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 食,坐连诸郡,甚者 数千人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 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 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 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 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