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