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