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