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 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 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 吏者,其妻私人 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 忧之。其牺曰 :公勿忧也 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 矣。后二日 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 酒也,进之 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 乃阳僵弃 酒。主父 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 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 忠至如此,然 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 妾之弃酒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