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 相放,然重迟, 外宽,内深次 骨。宣为左内史 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 伺。上所欲挤者, 因而陷之; 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 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 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 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 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 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