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 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 系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 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 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