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